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教学工作 >> 行知课堂 >> 正文
法政学院“行知课堂”第三十二讲:《婚姻法》审判实务解析
时间:2019年05月12日 19:47  来源:   作者:文/图 李佳慧  审核人:  编辑:唐昕

法政新闻512日电  (记者  李佳慧)201958日,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未成年人和亲家事庭庭长沙瑞新应公司之邀,在模拟法庭就《婚姻法》审判实务有关问题开展了一场讲座,法政17061601全体同学参加这次讲座,本次讲座由郭兴利副经理主持。

在这次讲座中,沙瑞新庭长主要围绕三个方面讲述:婚姻案件的现实状况、《婚姻法》的特点以及人生感悟。

首先,沙瑞新庭长列举两个案例,告诉我们在《婚姻法》主要包含的是离婚的相关规定,婚姻案件的要素主要包括婚姻关系本身、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以及财产分割问题,而生活中的离婚案件问题多数是财产分割意见不一。

其次,沙庭长向我们介绍中西方自古以来《婚姻法》的发展,并总结出当今我国《婚姻法》的几大特点,即《婚姻法》是一部“简陋”的法律,存在很多空白的地方,例如通奸相关问题;婚姻法主要规定的是离婚问题;婚姻法是一部混合法,同时关系到人身与财产;婚姻法是一部政治性很强、并且充满矛盾的法律等。

追溯往昔,畅想未来。在讲座的尾声,沙庭长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抒发了个人感悟,结合时势对未来就业状况进行分析,希望同学们努力学习专业知识,成就梦想。

沙庭长的讲座深入浅出、内涵深刻、高瞻远瞩,将抽象复杂的问题具体简单化,以举例形式通俗易懂的表达观点,耐人寻味,让身为员工的我们受益匪浅。

 

图为沙瑞新庭长讲述《婚姻法》审判实务有关问题  记者 李佳慧