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政学院4月3日电(记者 傅琪媛 田博文)法政学院为了提升同学对法律实务的理解,增强法律意识,在林华东老师、谢雨老师的邀请下,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15日在逸夫报告厅开庭审理一起一般人格权纠纷案,参加此次开庭的包括开发区人民法院纪石平法官及书记员、原被告各方代理律师和林华东老师、谢雨老师以及1702、1705、1602、1506的全体同学。
正式开庭之前,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,法官入庭,全体落座之后,审理正式开始。法官宣布今天的案子适用于简易程序,各方代理人无异议之后,进入法庭调查阶段。原告方提出诉讼请求,主要是医药费等、营养费各类详细费用的赔偿以及诉讼费用的承担;被告方对于原告的受伤情况均予以认可,但认为自己方不是过错方,不应该赔偿。法官在确认事实之后,归纳出争议焦点:一是原告受伤后被告是否支付相关的医疗费用;二是被告与原告究竟系义务帮工还是承揽关系,此争议点被告二认为有可能是雇佣关系;三是谁应该承担此事的责任?四是原告方主张的各项损失赔偿是否合理。对于上述争议点各方进行举证、质证。法院调查结束后,进行法庭询问以及法庭辩论,双方针对此案,都表达了自己的诉求以及证明,并做出了最后陈述。审理结束后双方都同意庭外调解,事后法院将会根据调解情况给各方下达调解协议书。
有这样的机会,使得同学们都能参加到他们心中神圣的庭审中来,不但能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,更是实施实践与课堂相结合的重要一步。老师们用自己的资源为员工创造出优秀的学习环境,让同学们体会到与课堂学习不一样的氛围,更让员工学习到课堂以外的知识,实所谓传道授业解惑也。也希望同学在切身参与中,学到相应的法学知识,提升自己的法学素养,为以后成为优秀的法学人才夯实基础。
图为庭审现场 记者 田博文 摄